公安部、科技部公布第二批開展科技強警示范城市建設工作城市名單
2006-08-02 09:08 作者或來源:unknow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工作的決定》(中發[2003]13號)、第二十次全國公安會議精神和《全國公安機關2003至2008年科技強警工作規劃》以及公安部、科技部《關于全面推進科技強警示范建設工作的意見》(公通字[2006]43號),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在公安工作中的保障支撐作用,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現代化水平,在總結第一批科技強警示范城市建設成效和經驗的基礎上,公安部、科技部決定從2006年開始至2007年底聯合組織開展第二批科技強警示范城市建設工作。
經組織有關專家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申報推薦的城市進行認真審核和評審,確定以中西部地區為主的15個城市以及江蘇、浙江、山東、廣東四省的23個城市為試點,進行第二批開展科技強警示范城市建設工作。
38個城市名單如下:
一、以中西部為主的15個城市1.天津市2.河北省石家莊市3.山西省晉城市4.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5.遼寧省沈陽市6.黑龍江省哈爾濱市7.安徽省合肥市8.福建省泉州市9.江西省南昌市10.湖北省十堰市11.湖南省常德市12.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13.重慶市14.云南省昆明市15.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
二、江蘇、浙江、山東、廣東四省的23個城市1.江蘇省無錫市2.江蘇省徐州市3.江蘇省常州市4.江蘇省連云港市5.江蘇省淮安市6.江蘇省鹽城市7.江蘇省揚州市8.江蘇省鎮江市9.江蘇省泰州市10.江蘇省宿遷市11.浙江省紹興市12.浙江省嘉興市13.浙江省湖州市14.浙江省金華市15.浙江省衢州市16.浙江省舟山市17.浙江省麗水市18.山東省濟南市19.山東省煙臺市20.山東省濟寧市21.廣東省珠海市22.廣東省東莞市23.廣東省茂名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