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商務部 財政部 【發布文號】商財發〔2006〕362號 【發布日期】2006-08-08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財政廳(局): 為加強和規范公共商務信息服務專項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商務部和財政部制定了《公共商務信息服務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務部 二○○六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