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政府信息化建設的縱深發展,亟需解決統一規劃、資源整合、協調發展等瓶頸問題,因而建立并逐步推行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勢在必行。本文在分析我國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建設的現實需求和可行性條件的基礎上,提出了我國建設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的若干設想。
所謂政府首席信息官,是全面負責本部門政府信息資源管理、開發、利用以及與信息技術應用有關事宜的專職高官,處于決策層,具有組織協調和資源整合權力。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是關于政府首席信息官管理規范的總稱,包括政府首席信息官的責、權、利、能等方面的規定和錄用、考核、培訓、薪酬、退出等方面的規定。
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最早產生于美國,旨在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管理、提升電子政務建設的效率和效能。由于其良好的實踐效果,首席信息官制度已經成為很多發達國家發展電子政務的一項基本制度安排?!笆澜缟弦延幸话俣鄠€國家和地區確立了政府首席信息官(CIO)制度?!蹦壳?,我國政府信息化建設要向縱深發展亟需解決統一規劃、資源整合、協調發展等瓶頸問題,而建立并逐步推行政府首席信息官制度正是解決這些問題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