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息化領導小組 深信領[2006]1號
各區,市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電子政務“十一五”規劃》已經市政府四屆三十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前 言
推行電子政務,是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是支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履行職能的有效手段。加強電子政務工作,對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快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為進一步加強深圳市電子政務工作,以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推進行政管理體制創新,提高黨政機關工作效率和政府公共服務水平,在“十五”期間全面推動電子政務建設的基礎上,按照《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中辦發〔2006〕11號)和《國家電子政務總體框架》(國信〔2006〕2號)的要求,結合《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總體規劃》的發展目標,制定本規劃。
深圳市電子政務“十一五”規劃
第一章 現狀與形勢
一、發展現狀
“十五”期間,我市圍繞行政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的目標,大力推進電子政務建設,電子政務基礎設施日趨完善,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初見成效,跨部門綜合信息系統的應用取得突破,行政許可電子監察、行政服務大廳信息化、應急指揮、“公務員之窗”、電子口岸聯網監管等跨部門電子政務應用系統為全國積累了經驗,全市電子政務整體水平有了較大提高。
1.網絡基礎設施日趨完善。
“十五”期間,我市基本建成了覆蓋市區兩級統一的黨政機關網絡平臺,市黨政機關專網(內網)連接單位總數超過200家,公眾服務網(外網)連接機關單位總數達160多家,有效整合了網絡資源,減少了重復建設,為全市黨政部門的日常辦公、業務處理和對外服務提供了可靠的網絡基礎。
2.跨部門政務應用向縱深發展。
以市行政許可電子監察系統、市領導決策信息系統、“公務員之窗”、外商投資企業聯網審批系統、城市運行監控與應急指揮系統、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等為代表的一批跨部門綜合信息系統成功投入應用,促進了資源共享,提高了行政效率和服務水平,應用的廣度和深度進一步拓展。
3.信息化手段構建服務型政府初見成效。
以“深圳政府在線”為門戶的政府網站群為企業和公眾提供政務信息、辦事查詢、業務申報和互動交流等網上服務;行政服務大廳為企業和公眾提供了便捷的“一站式”服務;社區信息化試點工作探索出將政府服務延伸到街道、社區的新模式。
4.信息資源體系建設開始起步。
全市黨政機關共建成各類資源數據庫130多個,其他電子文檔和信息資料庫近100個,有效支撐了電子政務的應用。全市黨政機關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和交換體系的建設已啟動,信息資源體系正在逐步形成。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市電子政務建設也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突出表現在為公眾和企業提供的服務項目有限,信息資源共享存在障礙,電子政務管理體制不盡完善,法規標準工作相對滯后。
二、發展形勢
黨和國家高度重視電子政務發展,2002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我國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意見》,2006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2006—2020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下發了《國家電子政務總體框架》,標志著我國電子政務進入以深化應用為顯著特征的新的發展階段。
當前,深圳正處在一個重要的戰略轉型期。推進發展模式轉變,構建和諧深圳、效益深圳,離不開電子政務的有效手段;提升改革開放水平,建設國際化城市和國家創新型城市,離不開電子政務的有力推動;落實新的資源觀,轉變政務管理方式,離不開電子政務的廣泛應用。
“十一五”期間,深圳電子政務建設應當按照國家電子政務建設的總體要求,在“十五”建設的基礎上,以服務為宗旨,深化電子政務應用,充分發揮電子政務對改善政府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的作用,加強對市場監管和經濟調節的作用,力爭在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方面有重大突破,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為實現深圳市總體發展目標提供支撐和保障。
第二章 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新的資源觀,以需求為導向,以服務企業和公眾為核心,以政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為主線;堅持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堅持深化應用和提高產業創新水平相結合,堅持促進發展和保障信息安全相結合;實現電子政務從重建設輕應用向注重深化應用轉變,從偏重自我服務向注重公共服務轉變,從信息系統獨立運行向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轉變,從信息網絡分散建設向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轉變,從信息項目自建自管向重視發揮社會力量作用轉變;更好地促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提高黨政機關工作效率和政府公共服務水平,推動“數字深圳”的發展,使深圳電子政務工作與國際化、現代化城市相適應,切實提升城市的核心競爭力,使深圳電子政務水平處于國內領先地位,為中國特色的電子政務發展道路探索經驗。
二、發展目標
積極開展國家電子政務試點工作,提前全面達到國家電子政務總體目標的要求,建成全市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建設一批高水平的電子政務公共服務和黨政機關應用系統,基本實現應用系統互聯互通和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建立規范高效的電子政務建設、管理和運維機制,形成比較完善的法規政策和標準化體系,打造一支適應電子政務發展要求的人才隊伍。到2010年,100%的要求公開的政務信息可在網上查詢,100%的行政審批項目可在網上申請及查詢結果,60%以上的行政許可項目可實現在線處理,100%的政府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納入電子監察范圍,電子政務的公眾認知度和公眾滿意度顯著提高。
三、建設原則
統一領導、統籌規劃。電子政務建設必須按照市信息化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制定總體規劃,避免重復建設。要充分發揮規劃的指導作用,加強對電子政務項目的調控。
整合資源、信息共享。電子政務建設必須充分利用現有的網絡基礎、業務系統和信息資源,加強整合,促進互聯互通和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最大限度發揮資源效益。
立足需求,注重實效。從解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實際問題入手,從政府、企業和公眾的迫切需求出發組織電子政務建設,把應用效果作為衡量電子政務建設的重要標準,加強電子政務績效評估,對建設投資、系統管理、運行效果進行適時評價。
統一標準、保障安全。電子政務建設必須在統一標準和統一規劃的指導下開展,相關技術、標準、協議和接口必須遵循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保證系統的標準性、規范性、開放性和實用性。要正確處理發展與安全的關系,綜合平衡安全成本和效益。要建立和完善電子政務標準化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
第三章 主要任務
構建電子政務公共服務體系、政務管理體系、效能評估體系、資源共享體系和支撐保障體系,完成38項主要任務。
一、公共服務體系
1.完善政府公眾網站建設。
加快政府公眾網站的改造升級,突出完善信息公開、在線辦事、公眾參與三大功能,構建為企業和公眾提供政府各個部門服務的“一站式”政府門戶網站。按照服務對象的需求,梳理、優化審批業務和辦理事項,切實推進網上辦事和審批,設立政府網上新聞發布室,積極開展網上評議、網上信訪、網上聽證、網上調查等多種互動交流業務,使政府公眾網站成為為民辦事的服務平臺、政府信息發布的窗口和聯系群眾的重要渠道。
2.建設公共服務呼叫中心。
建設公共服務呼叫中心,負責處理社會公眾向各機關單位的咨詢、投訴、批評、建議、求助等來電,使政府公開電話服務范圍覆蓋到政府公共服務的全部領域,為社會公眾提供全方位、全天候、高效率24小時不間斷服務,做到社會公眾只記一個電話號碼,只打一個電話就能得到政府答復和服務。
3.建設和完善在線審批系統。
在行政服務大廳信息系統、外商投資企業聯網審批系統的基礎上,針對跨部門審批的難點,建設以行政服務大廳信息系統二期工程和“深圳市內外資企業信息綜合管理平臺”為核心的跨部門聯網審批系統,實現所有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服務事項(包括重大投資項目審批項目)的集中管理、協同審批、防偽打假和數據共享等功能,制定企業基礎數據交換和共享的標準和機制,使政府相關部門共享企業基礎數據,為企業征信系統提供數據服務,對企業的事前審批和事后監管形成一個完整的數據鏈條。建立聯合年審、聯合審批等跨部門電子政務服務系統,為企事業單位設立納稅、年檢年審、質量檢查、安全防護、商務活動等方面提供便利的電子政務服務。
4.建設社區政務信息服務平臺。
在社區信息化試點的基礎上,按照《社區服務與綜合管理信息化技術規范》在全市推廣社區服務與綜合管理信息化應用,推進電子政務各業務應用系統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將政務服務延伸到街道、社區,積極提供便利,讓不具備相關條件的社會群體也能享受到電子政務的服務,努力消除“數字鴻溝”,逐步使電子政務惠及全體市民。
5.完善勞動保障信息系統。
配合國家“金保工程”的建設,利用政府統一的網絡平臺,構建覆蓋市、區、街道、社區勞動保障信息網,建立全市勞動保障數據中心和專業數據庫,優化勞動保障業務流程,整合、改造社會保險系統和勞動力市場系統,實施包括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社會救助等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工程,以信息化手段提供就業與失業救助服務、社會保險金的發放與償付服務。
6.建設和完善司法行政服務信息系統。
以我市黨政機關專網及政法網為平臺,將市、區、街道、社區等各級司法行政系統的數據資源和業務應用系統進行有效整合。建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專業數據庫,以信息化手段推進和改善公證行業管理、普法、法律援助、法律咨詢、律師行業管理、法律進社區等各項面向公眾的服務。
7.建設公共醫療衛生服務信息系統。
建立以人為本、以服務患者為中心的深圳市區域衛生信息系統,實現醫療衛生信息實時共享和充分利用,推進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執法、醫療救治、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社區健康中心等信息系統建設,提高醫療衛生的服務、管理、決策水平和資源使用效益。
8.建設和完善教育信息服務系統。
建立以市級教育網站為核心,涵蓋基礎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和社區教育,面向社會公眾的“一站式”教育信息服務系統。加強數字化教育資源的建設、整合和共享,優化教育管理信息系統,為社會公眾提供優質教育資源的網絡服務。構建學校—社區—家庭互聯互動的教育信息化平臺,利用學校和社區豐富的教育資源,形成學校教育向家庭延伸、社區教育支持學校教育的大教育體系,為社會公眾提供靈活多樣、開放的網絡化教育和終身教育服務。
9.建設和完善文化、體育及旅游服務信息系統。
構建公共文化信息服務系統,建設青少年服務網站,加強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網上傳播,形成網上正面輿論主流;加強文化資源的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實現文化資源數字化和網絡化,以信息化手段創新公共文化服務內容和方式,為社會公眾提供便捷的文化藝術享受。
利用全市統一的機關網絡,建立體育科技信息平臺,為我市申(承)辦大型運動會提供科技保障,為社會公眾提供體育資源信息服務。
建設涵蓋各旅游客體和旅游媒體的綜合旅游信息系統,為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投資者進行旅游規劃、資源調配、投資發展提供輔助決策功能,為廣大游客提供便捷、及時、詳盡、準確的旅游信息和服務。
10.建設氣象綜合服務信息系統。
建設氣象綜合服務信息系統,實現統一的氣象通信和氣象信息的存儲、分發,充分發揮氣象信息網絡資源優勢,促進觀測數據共享。推動有關部門和社會各行各業積極提供和共享大氣、水文、海洋、環境、生態等方面的數據信息,保證氣象預警防災信息準確及時的通過政務和社區信息服務平臺提供給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公眾。
二、政務管理體系
11.建設和完善數字城市規劃和管理信息系統。
建立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基礎數據庫,制訂全市基礎單元網格劃分標準,建立動態更新的數字城市規劃和管理平臺數據庫。
實施“數字規劃”工程項目,建立總體規劃、土地利用、交通、環境保護和其他專項規劃的輔助編制和設計系統、規劃實施管理系統、規劃評價支持系統、規劃社會監督與反饋系統,全方位推進城市規劃工作。
組織實施“金土工程”,建立以地籍專業數據庫為基礎、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為主要目標,涵蓋土地規劃與計劃、征地管理、土地儲備管理、用地管理、土地合同監管、土地交易、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應急指揮的信息系統,對國土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狀況實施動態監測和管理。
實施“數字房產”工程,建立全市統一的圖形化樓房專業數據庫,實現房產信息資源共享及“以圖管房”,建立和完善房地產綜合管理與服務信息系統(含政策性住房分配與廉租房審批管理、房地產市場、產權登記、房地產行業管理、物業管理等),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預測決策水平。
建立城市建筑、綠地、道路、橋梁、地下管網、信息管道等市政基礎設施專業數據庫,實現動態更新和維護;利用城市網格化管理信息平臺,推進數字化城市管理。
加強無線電監測網建設,提高對無線電信號的監測能力。建立覆蓋我市的全頻段無線電監測網,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12.完善突發事件處置和應急指揮系統。
加快相關部門的專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系統的建設,整合全市各級各類資源,建設以危險源、應急預案等各類數據庫為基礎的決策支持系統,形成全市統一的應急指揮信息綜合處理系統,增強政府對突發事件、重大自然災害、群體性事件的預警、應急和救助救災的能力。
13.建設環保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建設城市環境在線監測、環境管理與決策信息系統和城市陸地、海洋生態管理信息網絡系統,實現環境監測、生態監察、電磁輻射、機動車排污檢測等業務數據收集、處理、加工的網絡化管理,提升城市生態保護、環境安全和污染源事故處理的能力和水平。
14.建設和完善綜合治安信息系統。
統一規劃,建立覆蓋全市、資源共享的綜合應用視頻監控網絡,構建全市電子防控報警系統。
實施科技強警戰略,深入推進金盾工程建設,在全市建成完備的公安信息化基礎設施、動態綜合的公安信息資源庫、高度集成的公安信息化應用體系,基本實現公安工作信息化、現代化。
推進政法信息網的建設,推行居住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高效的政法信息交換和共享平臺,建設政法應用及安全管理系統,提高政法工作效率和戰斗力。
15.完善智能交通信息系統。
完善城市交通監控網絡,推廣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應用,加強交通流量動態監測,實現區域道路聯網監控,提高交通監控和疏導能力;建設城市現代物流和綜合交通信息系統,整合交通運輸行業內的信息系統資源,建設交通綜合信息數據倉庫,提供集成的、統一的、及時的交通信息服務,提高交通運輸信息化系統的整體效益;推進深港兩地交通卡的互聯互通。
16.建設和完善電子口岸“大通關”信息系統。
建設和完善覆蓋深圳陸、海、空口岸的“大通關”信息系統,實現口岸、查驗部門、政府主管部門、通關企業之間的互聯互通,促進口岸查驗各服務單位的信息設施等資源的合理共享,基本實現口岸通關無紙化。
完善口岸管理綜合信息網絡,實現與香港口岸管理部門的信息聯網和口岸全方位運行監控。
17.建設和完善工商(物價)監管信息系統。
建設工商(物價)綜合業務信息系統,大力推進企業登記注冊、企業監管、商標、廣告、合同管理、消費維權、公平交易執法、價格管理、價格監督檢查等各項業務的全員、全面、全過程信息化,提高工商物價工作現代化水平。
18.建設全市聯網的審計管理信息系統。
配合國家“金審工程”的建設,建設全市聯網的審計管理信息系統,提高審計機關的業務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在市、區兩級開展以一級預算單位及財政、地稅、社會保障等部門和行業為重點的聯網審計,創新審計方式,實現審計過程電子化,提高政府內部監管的科學化水平。
19.完善質量監管信息系統。
配合國家“金質工程”的建設,加強食品質量衛生和特種設備安全電子監管,建立質量監督專業數據庫群,進一步完善產(食)品質量安全電子監管、特種設備、標準化、計量、行政執法等5個主要業務系統建設,全面提高政府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和服務水平。
20.建設和完善食品、藥品、農產品監管信息系統。
建設食品、藥品日常監管數據中心及工作平臺,實現完整的市場準入、監督檢查、檢測管理、案件管理、信息公示等業務管理功能,加強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的電子化監管,建立動態的信用評價體系,實施數字化食品藥品放心工程。
建設農產品安全管理數據中心、蔬菜水果質量安全監測監控系統、水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系統和肉產品質量安全監控系統,及時向社會發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信息,指導生產和消費,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21.建設和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信息系統。
建設和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包括全市企業安全生產狀況普查監管系統,危險化學品登記、審批系統,重大危險源監管系統,事故統計分析系統;實現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與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和監管業務協同,及時掌握安全生產工作相關動態,并通過分析、預測,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檢查,進一步提高政府對安全生產監管的力度,提高應急救援決策的效率。
22.建設和完善建設工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
建設全市建設工程、建筑業企業及建筑業專業人員專業數據庫,建設全市建設工程集中交易平臺、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標準及質量評價系統、建筑與燃氣市場主體誠信系統,構筑燃氣安全供氣體系,進一步提高對工程建設、建筑業、燃氣業、建材業的科學管理,為社會各界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23.建設財政管理綜合信息系統。
配合國家“金財工程”建設,加強財政信息資源規劃和整合,建立以預算編制、國庫集中收付和宏觀經濟預測為核心應用的政府財政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全面開展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實現財政資金的全過程規范管理,科學掌握宏觀經濟和財政收支增減因素,為政府財政預算編制、財政支出管理、財政政策調整提供輔助決策依據,提高政府宏觀調控水平。
建設政府采購項目檔案庫、政府采購決策支持和統計查詢子系統、虛擬倉儲子系統、供應商履約評價子系統和市場行情監測子系統,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透明度和效率。
24.完善電子稅務信息管理系統。
配合國家“金稅工程”的建設,建設電子地稅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和完善征管系統中個人所得稅管理、地稅發票監控體系、稅務人員績效考核系統以及“網上稅務”為主要手段的納稅人服務體系等系統的建設,實現稅收征管制度創新、管理模式創新和服務手段創新,增強稅收監控和宏觀調控能力,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為納稅人服務水平。
在原有系統基礎上,完善國稅信息應用系統,推廣“易辦稅”的應用,實現征管業務核心系統、“金稅工程”與出口退稅的整合,推進稅收征管規范化、科學化和現代化。
25.建設國民經濟和社會(人口)發展宏觀調控和決策支持系統。
建設宏觀經濟決策支持系統,不斷完善發改、統計、財政、金融、投資、稅收、經貿、科技、規劃、建設、房地產、交通、物流、國際貿易規則等經濟運行信息系統;整合不同行業和部門的各類社會經濟統計數據,推動相關應用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促進對宏觀經濟運行情況的全面跟蹤、監管,提升國民經濟預測、預警和監測水平,增強宏觀調控決策有效性和科學性。
建設全市統計數據交換中心和宏觀經濟數據庫,整合建設統一的統計業務工作平臺,完善統計報表網上直報系統,實現統計信息采集、傳輸、處理、管理、發布和使用全過程網絡化和信息化,為市委、市政府和各經濟管理部門提供安全高效的決策支持,為社會公眾提供及時方便的信息服務。
加強人口預測和監控分析,建立全市統一的人口管理信息資源平臺,為統計、公安、人口計生、房屋租賃等部門的人口統計工作提供技術支撐;依托統計信息系統,做好人口尤其是暫住人口統計數據的采集,為社會及人口管理提供準確、及時的統計數據。
建立網上決策咨詢平臺,對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點事項、重要工程、重大政策法規等,通過網絡實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的參與,增強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26.建設和完善機關內部辦公業務系統。
盡快完成全市各黨政機關內部局域網建設,保證全市所有公務員具備上內網的基本條件。大力推進各單位內部辦公應用系統建設,在國家電子政務綜合試點工作期間內,實現全市黨政機關主要辦公業務和內部事務管理數字化、網絡化。
進一步擴充和完善電子公文交換系統,加強系統的安全保密功能建設,使其符合傳遞機密以下公文信息的要求。推進機關之間的協同辦公系統建設,逐步實現協同辦文及跨部門業務全程網絡化辦理。加快數字檔案館建設,建立以電子公文交換為樞紐的全市文件檔案庫,開展檔案的數字化工作,為社會各界和政府部門提供便捷的查詢服務。
進一步完善“深圳領導決策信息服務系統”和“公務員之窗”,使之成為各級領導獲取決策參考信息和黨政機關內部信息資源共享的重要渠道,內部信息的發布平臺。各單位的專業數據庫建設應同步規劃與決策服務系統和“公務員之窗”的互聯互通。
三、行政效能評估體系
27.完善和拓展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
完善和拓展行政行為電子監察系統,對行政審批、行政執法、政府采購、信訪處理等政府主要行政辦公業務進行電子監察,督促各政府部門梳理業務流程,規范行政審批的權限、方式、程序、時限和收費,進行實時監控、預警糾錯、績效評估,不斷完善行政責任體系。
加快電子監察系統在全市各區以及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電力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維穩綜治等行政工作領域的推廣應用。
28.建設行政效能綜合評估系統。
建設行政效能綜合評估系統,加強行政績效的電子評估和監督,將電子監察由監控考評延伸到對涉及行政審批的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的調查處理,全面考核各部門的行政能力、公務員隊伍建設、創新能力、崗位目標責任制、內部管理規范、過錯責任追究等方面內容,建立行政效能監察的長效機制。
29.建設人大、政協、紀委和公眾監督系統。
利用電子信息手段,暢通黨政機關民意溝通渠道,對于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人大政協建議提案,以及政府重要工作落實情況,接受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公眾的網上監督。
建設人大代表信息平臺,密切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人大機關及政府部門的聯系,為人大代表履行職責提供支持。
建設面向政協委員的民意民智征詢系統,為政協委員參政議政提供支持。
建立紀委電子監督測評平臺,形成教育、制度、監督和懲處的工作規范和評估方法,降低政府監督成本,從源頭上預防腐敗,推動我市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建設。
四、資源共享體系
30.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
圍繞社會公眾和企事業單位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充分利用互聯網、數字電視等新媒體,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各類政府信息,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辦事效率,拓寬群眾參政議政的渠道,降低公眾獲取信息的成本,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建立政府信息公開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部門信息公開的責任和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監督平臺,確保應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及時公開。
31.建設城市數字資源中心。
按照基礎層、平臺層、專業層和節點層四個層次,整合全市政務信息資源,構建城市數字資源中心,加快建設“數字深圳”。基礎層優先建設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地理空間三大基礎數據庫。平臺層首批建設創新資源、人力資源、文化資源、社會誠信、城市管理、文件檔案等平臺數據庫。專業層由各部門根據業務工作和公共服務的需要,建立完善各自的專業數據庫。節點層要加快建立各區節點數據庫。要明確界定各層次數據庫的信息采集、整理、更新、維護和歸檔權責,保證相關信息的準確和完整。
32.建立政務信息共享機制。
遵循“需求導向、供方響應、協調確認”的原則,加快推進政務信息資源按需共享。綜合考慮保密級別、需求程度、共享服務能力等因素,將政務信息分為強制共享類、條件共享類和不予共享類三種類型,列入強制共享類的必須無條件、無償提供給所需機關單位共享,列入條件共享類的可按設定條件提供給指定的機關單位共享,列入不予共享類的應當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其他依據。要按照統一的標準和規范,建立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與交換體系,編制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目錄,列明共享信息的字段名稱、字段類型、字段長度、共享范圍、更新時限等。制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明確各級、各部門的信息共享責任,將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納入電子監察范圍。
五、支撐保障體系
33.建設全市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
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規范、統一地址和域名,推進全市電子政務網絡(包括內網和外網)建設。根據市區財政體制,統一建設市級電子政務網絡,各區應按照全市電子政務網絡的統一規劃,編制區級電子政務網絡規劃,建設區級電子政務網絡,并保證與市級電子政務網絡的互聯互通,為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和群團組織的橫向及縱向業務互聯提供網絡支持,滿足內部辦公及社會管理、公共服務需要。統一全市政務外網互聯網出口,節約投資,保障安全。
34.建設全市電子政務應用支撐。
統一建設公共應用開發平臺,為網上辦文、網上審批等業務工作提供高效、規范、先進、擴展性強的基礎平臺;統一建設政務信息交換平臺,提供政務信息資源的數據整合、共享交換、業務協同;統一建設網站生成平臺,提供網站生成的標準化服務。
35.建設和完善統一的信息安全基礎設施。
建設全市統一的安全支撐平臺,形成以身份認證、授權管理、責任認定等為主要內容的信息保護和網絡信任體系。統一規劃和建設信息安全監控、信息安全應急響應和災難備份基礎設施,提高對網絡攻擊、病毒入侵、網絡失竊密的防范能力,及時發現和應對突發信息安全事件的處置能力。
建立信息安全責任制。完善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根據網絡的重要性和應用系統的涉密程度、安全風險等因素,劃分安全域,確定安全保護等級,搞好風險評估,推動不同信息安全域的安全互聯。
36.制定電子政務法規政策。
制定發布電子政務各專項規劃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深圳市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政府公眾網站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黨政機關內部計算機網絡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電子政務標準化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社區政務信息化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為電子政務工作提供依據和制度保障。
37.制定統一的電子政務信息技術規范。
采用國家標準和國際信息技術標準,規范電子政務數據采集、維護、更新、管理以及使用,確保數據一致性和準確性,為實現信息網絡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提供技術支撐。加快電子政務相關標準的制定工作,近期出臺《全市審批事項編碼標準》、《深圳市社區服務和綜合管理技術規范》和《深圳市基礎網格單元劃分標準》,逐步建立電子政務標準符合性測試環境。
38.建立電子政務督查和績效評估機制。
建立電子政務督查機制,對電子政務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將電子政務工作的成效作為考核、衡量各級、各部門工作業績的重要依據。結合行政問責制要求,對電子政務工作加強監察評估。采用電子政務監察和績效評估軟件,重點考核各級、各部門信息公開、信息更新和信息共享責任的落實情況,并定期予以公開通報。
對電子政務項目建設、運行和使用情況實行審計監督和績效評估管理。探索建立電子政務項目的評估模型、指標體系和評估方法,研究試行第三方評估,對電子政務公眾認知度和公眾滿意度進行評估。實施財政投資項目效益的量化考核,對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的資金效益、系統運行效率和使用效果等進行綜合評估,逐步形成科學、健全的評估機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
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相關部門應統一認識、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切實把電子政務工作作為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的重要舉措,按照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強力推進。
成立深圳市信息化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市電子政務和信息化規劃、建設和管理,統一協調和處理電子政務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執行國家、省有關電子政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擬訂本市相關法規、規章、政策并組織實施;統一制訂全市電子政務規劃、建設和管理全市電子政務網絡(包括內網和外網)和各類基礎平臺;按照規劃、標準、共享、互聯互通等有關要求,審核各部門的電子政務項目;推進全市政務信息公開、信息資源共享、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公共服務;加強電子政務工作的績效考評。
在市信息化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分別負責內網中各自業務范圍內應用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在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下,市委辦公廳具體負責協調內網中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業務網絡頂層互聯互通平臺的管理,指導管理內網的交換體系,建立內網安全支撐平臺,完善市領導決策服務信息系統和“公務員之窗”,研究制定內網管理辦法。各級、各部門要把電子政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好落實,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各區要加快理順電子政務管理體制,加大區級電子政務的工作力度。
二、保障電子政務資金投入
各級政府要加大電子政務建設的投資力度,并將電子政務系統(含信息資源共享、信息安全等)運行維護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專款專用。市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系統運行維護費用標準。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鼓勵企業和民間資本以多種方式參與電子政務建設,逐步形成以政府為主、社會參與的多元化投資機制,全方位促進電子政務的發展。
三、創新建設、管理和服務模式
建立建設方案審核、專業部門評審、適合電子政務項目特點的招投標、工程監理、第三方測評、項目驗收、運維經費標準、績效考評等制度,保證統一規劃、統一標準、資源共享、互聯互通,避免重復建設,提高建設質量和應用效果,探索電子政務項目立項、招投標、建設、驗收、運行、維護、績效考核等全過程規范化管理機制。
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提高電子政務建設和運行維護的專業化、社會化服務水平。
加快制定電子政務外包管理辦法,規范電子政務咨詢、委托建設、監理、項目管理、測評驗收、運行推廣、維護、審計、后評價等外包工作流程和標準等辦法,提高電子政務建設和應用實效。
四、加強人才培養和宣傳推廣
注重培養既懂專業技術又熟悉政府管理和業務流程的電子政務復合型人才,積極吸引電子政務高級人才、創新型人才,符合相關條件的電子政務人才,可享受我市創新型人才的鼓勵政策。
切實有效地開展公務員的電子政務知識與技能培訓,將電子政務的培訓納入黨校任職培訓課程,制定考核標準和制度,強化公務員的服務理念,提高其電子政務應用和創新能力。
充分發揮電子政務專家和專業機構的作用,為我市電子政務推廣應用及重點工程設計、建設提供咨詢論證。加強國際間電子政務技術、信息資源、人才培養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加大對電子政務的宣傳報道力度,廣泛宣傳有關電子政務服務的新觀念、新方法、新內容,讓企業和公眾更多地全面了解和使用電子政務,提高電子政務的公眾認知度和全社會應用水平。